欢迎光临中国消防远程教育网
会员登录 |客服咨询|下载中心|支付方式|帮助中心|精品课程|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消防法律法规
  • 地方规范
  • 国家规范
  • 技术规范
  • 地方法规
  • 部委规章
  • 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
石油储罐阻火器阻火性能和试验方法(GB5908-86)
发表日期:2015/8/26 13:08:28
 

【颁布机关】国家标准局
【颁布日期】19860303
【实施日期】19861201
【时效性】有效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及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品储罐上安装的阻火器(以下简称阻火器)阻火性能的评定和试验。
技术要求
11阻火器的材料  
111阻火器壳体宜用铸铁,其性能应符合GB97667《灰铁铸件分类及技 术条件》;也可用铸铝,其性能应符合JB 212078《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还 可用其他等效材料。  
112阻火层必须选用在使用条件下耐腐蚀性的金属材料。  
113阻火器内及连接处的垫片不得使用动物或植物纤维。  
12阻火器的性能  
121阻火器壳体应能承受不小于09Mpa的水压,无泄漏、无裂痕或永久变 形。  
12. 2阻火器应能连续阻爆试验十三次,每次都能阻火。  
123阻火器应能经受耐烧试验1h在此期间无回火。  
13连接型式  
131阻火器的连接型式为法兰连接或螺纹连接。  
132阻火器的连接法兰应符合JB78-59《铸铁法兰》的规定。  
1. 33阻火器的连接螺纹应符合YB 82257《圆锥状管螺纹》的规定。
试验方法
21水压试验  
211进行水压试验时,压力应逐渐提高到规定值,不要使压力急剧地增加, 并在212款规定的时间内,其压力应保持不变。。  
2·1. 2阻火器壳体承受不小于09Mpa的压力,历时不小于1min,其结果应符 合121款的要求。  
2. 2阻爆试验  
2. 2. 1阻爆试验装置见图1,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的长度均应不小于l5m , 其直径与被测阻火器公称直径相同。在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的末端分别设置空气 出口管和试验介质入口管。
2. 2. 2点火电极应安装在爆炸管段的末端,距端面80mm。  
2. 23在爆炸管段和观察管段上分别安装一个检测火焰的探头, 距被测阻火 器法兰面的距离为100mm,以检测阻火器是否阻火。  
2. 24试验介质用石脑油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 所选用的石脑油规定为恩氏 蒸馏10%点低于175, 95%点不高于240的馏分,混合气体中石脑油蒸气的 体积浓度应为19±01%。  
225将观察管段的末端用塑料膜封闭。  
226试验介质从入口管导入,管段内的空气从出口管排山. 确定管段内气 体浓度的样品从出口管抽取,必须使管段内的气体浓度达到2. 24款的要求。
1阻爆装置示意图
1-出口管;2一点火电极;3-爆炸管;4-检测火焰探头;     
5一被测阻火器;6一观察管;7-入口管;8一塑料膜  
22. 7试验在常压下进行,用点火电极点燃试验装置内的混合气体。观察2. 25款的塑料膜处是否有火焰出现,以判断阻火器是否阻火。  
2. 28试验结果必须符合122款的要求。 
每次试验结束后,应当用空气清扫试验装置内的残余气体,然后再进行下一 次试验。  
23 耐烧试验  
2. 3. 1试验介质用石脑油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 其石脑油蒸气的体积浓度应 为3±02%。  
2·32试验装置应包括能连续供给试验介质的动态配气系统。  
23被测阻火器应竖立放置,见图2,由动态配气系统供给试验介质, 在 阻火器出口点燃。
2耐烧装置示意图
1---被测阻火器;2---稳流管;3---动态配气系统;4---气源  234供气流量按下表,应使混合气体在阻火层表面燃烧
 ┌─────┬──┬──┬──┬──┬──┬──┬───┬───┬───┐ 
 阻火器公称│25 │50 │65 │80 │100 │150 │200 │250  │300   
 直径mm                        
 ├─────┼──┼──┼──┼──┼──┼──┼───┼───┼───┤ 
 供气流量 │0.26 │0.99│1.56│2.27│3.40 │6.66 │11.56│20.28│29.17│ 
 │m^3h                        
 └─────┴──┴──┴──┴──┴──┴──┴───┴───┴───┘  
235试验期间,每隔10min从被测阻火器的供气入口处抽取试验介质的样品 进行分析,必须使混合气浓度达到231款的要求。  
236试验期间,每隔10min应测阻火器壳体上、中、下温度各一次。  
237从点火后开始计时,直观检查被测阻火器有无回火,整个试验历时1h, 其结果应符合l23款的要求。
标志及产品合格证
31标志  在阻火器容易看见的部位设置铭牌,表示以下内容: 
a.名称;  
b.型号和规格;  
c. 制造厂名或厂标;  
d. 制造日期和编号。  
3. 2产品合格证  每个阻火器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注明以下内容:  
a. 名称;  
b.型号和规格;  
c.气体流量及压力降;  
d.产品阻火性能;  
e.制造厂名;  
f.出厂日期和编号。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中国 石油化工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和石油部抚顺石油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旭东、郭义田、赵大林、郑学志、常冠杰。



返回
首页|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招聘信息|联系我们|网站声明|欢迎合作
中国消防远程教育网 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82号 辽ICP备0800167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