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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GB4399-84)
发表日期:2015/5/21 13:07:22
 

颁布机关】国家标准局
【颁布日期】19840516
【实施日期】19850101
【时效性】有效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型式、规格
11型式
该种灭火器是二氧化碳型贮压式。其充装的灭火剂为二氧化碳(CO2)。
111灭火器喷筒与阀门的连接型式:
a.刚性连接式;
b.软管连接式。
112灭火器的放置型式:
a.悬挂式;
b.直立式。
灭火器型号的编制方法应符合GN11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
1规格
灭火器的规格按充装的二氧化碳重量划分,系列规格分为2公斤、3公斤、5公斤、7公斤共4种。
13基本参数
131灭火器在20±5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
项\ 参\ 规
目\ 数\ 格  MT 2 MT 3 MT 5 │MT 7
├────────┼─────┼─────┼─────┼─────┤
灭火剂重量 kg │2--00.15 │3--00.15│4--00.15 │7--00.15│

├────────┼─────┼─────┼─────┼─────┤
有效喷射时间 S │≥8 │≥8 │≥9  │≥12
├────────┼─────┼─────┼─────┼─────┤
有效喷射距离 m │≥1.5 │≥1.5  │≥2  │≥2
├────────┼─────┴─────┴─────┴─────┤
喷射剩余率 % 10
├────────┼───────────────────────┤
喷射滞后时间 S│ ≤5
├────────┼───────────────────────┤
充装系数 kgI  ≤0.67
└────────┴───────────────────────┘
注:1.有效喷射距离指由灭火器喷筒的顶端起,至喷出的二氧化碳气体最集中处中心的水平距离.
2.充装系数指灭火器的单位容积内所装入的二氧化碳重量.
132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435184《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第331款的规定。本标准推荐使用温度范围为-10--+55
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喷射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第332款的规定。
133灭火器的火火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第342款的规定。
134灭火器的总重量不得大于28公斤。
技术要求
21机械强度
211灭火器筒体的最小壁厚的设计应符合GB435184中第36l款的规定。
212灭火器筒体,受内压的器头及筒体与器头的连按零件等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15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 形等影响强度的缺陷。其残余变形率:新制造的筒体不得大于3%;定期检查的筒体应不大于6%。
灭火器的喷射软管及接头的水压试验压力为9兆帕,试验时不得有泄漏、鼓胀及接头脱落等缺陷。
213灭火器的水压爆破强度应符合GB 435184中第363款的规定。
214灭火器抗振动性能应符合GB 435184中第364365款的规定。
215灭火器抗冲击性能应符合GB 435184中第366款的规定。
216灭火器用橡胶、塑料件应符合GB 435184中第39条的规定。灭火器的喷筒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20±5时,筒口端应能承受25公斤重物的挤压 不开裂和永久变形等。
2结构
221灭火器的操作机构应符合GB435184中第3101的款的规定。
222刚性连接式的喷筒应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顿。软管连接式的喷筒应能绕阀门出口处的接头回转,并应设有能耐-50 以下低温和绝 缘的手柄。
223灭火器应设有超压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装置中与大气相通的排出孔应对称设置。保护装置的动作压力范围应符合GB4351-84中第3105款的规定。
224灭火器的阀门应能手动开启,自动关闭。
23材料
231灭火器的筒体应采用合金钢或优质碳素钢材料制造,其化学成分机械性能不得低于表2的规定。制造筒体的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书。每批材料应进行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复验。
表2
┌───┬────────────┬─────────────────┐
材料 化学成份  %      机械性能
├──┬──┬───┬──┼──────┬──────────┤
伸长率 δ5 冲击韧性αkgf.m/cm^2
├──┴──┴───┴──┼──────┴──────────┤
不大于 不低于
├───┼──┬──┬───┬──┼──────┬──────────┤
合金钢│0.49│0.04│0.045│0.20│10   │6  
├───┼──┼──┼───┼──┼──────┼──────────┤
碳素钢│0.55│0.04│0.045│0.20│14  │4
└───┴──┴──┴───┴──┴──────┴──────────┘
232灭火器的阀门等主要零件应选用铜合金、不锈钢、铝合金等耐腐蚀材料制造,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23超压安全保护装置中安全膜片应选用耐碳酸气和潮湿空气腐蚀的材料制造。
234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应采用耐低温的材料制造。在-50时不得发脆和破裂。喷射软管应采用耐压、绝缘的钢丝编织胶管。
235灭火器内二氧化碳应符合二氧化碳灭火剂的有关标准规定。
24制造工艺
241灭火器筒体应采用无缝结构制造,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结疤及夹杂物等影响强度和外观的缺陷。
242灭火器筒体成形后应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筒体的金相组织应进行下列检查:
a.金属显微组织检查;
b.非金属夹杂物检查;    
c.晶粒度测定;    
d.脱碳层深度测定;    
e.带状组织和魏氏体组织评定。
检查方法和评定应符合本标准314条规定。
243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79《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中IT14级的规定。铸锻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 180479IT I5级的规定。非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79IT 16级的规定。
244灭火器零件的螺纹公差应符合GB19781《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中内螺纹7H级,外螺纹8g级的规定。
阀门与筒体的连接螺纹应选用特种锥形密封螺纹,其在基面上的外径为Φ254毫米,内外螺纹在基面上的中径极限偏差为±018毫米。每英寸14牙,锥度为325,牙形角55度,牙形角平分线应垂直于锥纹母线。螺距应在平行于锥螺纹母线 方向测量。螺纹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凹痕、裂纹、切口及断纹等缺陷。
245筒体与器头的连接处应涂有性质稳定的密封料。连接后应留有34牙余螺纹。
246灭火器的内部不得有残留水分、油脂、铁屑、氧化以及其他杂物。
247灭火器外部及其零部件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其性能应符合GB435l84中第371款的规定。灭火器内部应耐灭火剂的腐蚀,其性能应符合GB43 5l84中第372款的规定。
25密封性能
251灭火器在使用过程中,阀和各接头处不得有泄漏。二氧化碳应流畅地喷出,流道不得堵塞和冻结。
252灭火器的密封性能应符合GB 435184中第351353款的规定。
253每具灭火器应按本标准中第341款的方进行气密性能试验。试验时不得有泄漏气泡,并前后二次称得的重量应相符。
254灭火器阀门应按本标准中第342款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能试验。试验中当阀门关闭时,不得有泄漏气泡出现。当阀门开启时,不得有连续的泄漏气泡出现。
26外观质量
261灭火器的漆膜厚度应均匀,无龟裂,无明显的气泡、划痕、流痕、皱纹等缺陷。
262电镀件表面应均匀、光洁,无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
263贴花应端正、平服,不缺边少字,无皱褶,且经外部腐蚀试验后应不脱落。
264筒体肩部应打钢印。钢印应清晰、排列整齐。钢印的字体高度为47毫米,深度为0204毫米。钢印标记的内容及位置排列见示例。
筒体钢印的内容及位置排列示例:
 3 试验方法
31喷射性能试验:将灭火器喷筒中心线离地面1米且平行后固定在试验架上,然后进行试验。
311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和喷射剩余率等试验的方法应按GB435184中第41条的规定。
312有效喷射距离试验应与31l款的试验同时进行。试验时,在喷射方向的地面上预先以250毫米为间隔定出长6米的标记线。标记的零线应与喷筒顶 端面对齐。在进行连续喷射性能试验的同时,测定二氧化碳气体最集中处中心的位置所对应的标记线即是有效喷射距离(试验应在室内或室外无风时进行)。
32使用温度的喷射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435184中第42条的规定。
33灭火性能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435184中第44条的规定。
34灭火器密封性能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435184中第45条的规定。
341制造厂对每具灭火器应进行气密性能试验:
3411浸水试验:将已充装完灭火剂的灭火器(不带喷射软管及喷筒),浸没在55(-5~0)的温水中,水面应高于灭火器顶端50毫米以上,保持30分钟并观察灭火器的泄漏情况。其结果应符合253款的规定。
3412存放试验:将经过浸水试验合格的灭火器逐具称出重量,放置在室内常温下15天后再逐具复称。前后二次测得的重量应相符。称重的精度为±10克。
342灭火器的阀门应在开启和关闭两种状态下进行气密试验。
3421阀门关闭试验:将阀门关闭,在阀门虹吸管连接处接入等于设计压力的压力气体,把阀门全部浸没在不低于5的清水中,水面应高于阀体顶端 50毫米以上,保持30秒并观察阀门的泄漏情况,其结果应符合254款的规定。
342. 2阀门开启试验:将阀门开启,在阀门虹吸管连接处接入等于设计压力的压力气体,把阀门全部浸没在不低于5的清水中,水面应高于阀体顶端50毫米以上,保持30秒并观察阀门的泄漏情况,其结果应符合254款的规定。
35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和爆破试验方法应符合GB 435184中第46条的规定。
36灭火器振动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435184中第47条的规定。
3. 7灭火器冲击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435l84中第48条的规定。
3. 8灭火器腐蚀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435184中第49条的规定。
39灭火器超压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 435l84中第414l款的规定。
310灭火器喷射软管及接头的爆破试验应按GB 435184中第413条的规定。
311喷射软管及接头的水压试验:将喷射软管及接头组合件,一端接入试压泵,另一端封闭,缓慢升压。当压力达到9兆帕时保持30秒,试验结果应符合212款的规定。
312灭火器喷筒挤压试验:将灭火器喷筒放置在20±5环境中24小时,取出后在20±5环境中进行试验。试验时将喷筒水平放置在试验台上,在喷筒口端上面放置重25±02公斤,底面直径为20厘米的压块,挤压5分钟。试验结果应符合2l6款的规定。
313喷筒低温试验:将灭火器喷筒放置在-50(-5~0)环境中保持24小时,取出后在一分钟之内试验。试验时按喷筒顶端向上、向下及水平三个方向分别从离水泥地面1米高处自由跌落各1次。结果应符合234款规定。
314灭火器筒体的金相组织检查:金相组织检查试样,应分别在筒体上、中、下部位截取。金相显微组织检查按YB2859《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法》规定。 基本组织应符合相应的热处理规范的要求。
非金属夹杂物检查按YB2577《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法》规定。显微夹杂物最高级别不得超过:氧化物及硫化物各为3级,二者之和55级。
晶粒度测定按YB2777《钢的晶粒度测定法》规定。实际晶粒度(100倍)应在5级以上。
脱碳层深度测定按GB 22478《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规定。脱碳层深度:外壁不得超过03毫米;内壁不得超过025毫米。带状组织和魏氏组织评定按 YB 3164《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法》规定。带状组织不得高于3级,魏氏组织应小于3级。
315灭火器操作机构试验的方法应符合GB435184412条的规定。
 4 检验规则
41产品出厂应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42试验取样方法及结果的评定应按GB2828--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或GB282981《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的规定。
43检验项目按表3规定。
 表3
┌──┬───────────────┬──────────┐
序号检验项目 方法
├──┼───────────────┼──────────┤
│1  总重及灭火剂重量测定 全检
├──┼───────────────┼──────────┤
│2  喷射性能试验 季检
├──┼───────────────┼──────────┤
│3  有效喷射距离测定 季检
├──┼───────────────┼──────────┤
│4  使用温度内的喷射性能试验 年检
├──┼───────────────┼──────────┤
│5  灭火性能试验 结构变更时检验
├──┼───────────────┼──────────┤
│6  密封性能试验 年检
├──┼───────────────┼──────────┤
│7  筒体容积测定 抽检
├──┼───────────────┼──────────┤
│8  气密件能试验 全检
├──┼───────────────┼──────────┤
│9  筒体材质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 批检
检验
├──┼───────────────┼──────────┤
│10 灭火器水压试验 全检
├──┼───────────────┼──────────┤
│11 灭火器爆破强度试验 抽检
├──┼───────────────┼──────────┤
│12 阀门气密性能试验 年检
├──┼───────────────┼──────────┤
│13 灭火器振动试验 结构、材料变更时检验
├──┼───────────────┼──────────┤
│14 灭火器冲击试验 材料变更时检验
├──┼───────────────┼──────────┤
│15 安全膜片爆破试验 抽检
├──┼───────────────┼──────────┤
│16 灭火器腐蚀试验 材料、工艺变更时检验
├──┼───────────────┼──────────┤
│17 喷筒挤压试验 材料变更时检验
├──┼───────────────┼──────────┤
│18 喷筒低温跌落试验 材料变更时检验
├──┼───────────────┼──────────┤
│19 塑料、橡胶件性能试验 材料变更时检验
├──┼───────────────┼──────────┤
│20 灭火剂纯度检验 每批或每周检验
├──┼───────────────┼──────────┤
│21 喷射软管水压试验 全检
├──┼───────────────┼──────────┤
│22 喷射软管爆破试验 抽检
├──┼───────────────┼──────────┤
│23 灭火器外观检验 全检
├──┼───────────────┼──────────┤
│24 筒体金相组织检查 材料、工艺变更时检验
└──┴───────────────┴──────────┘
5 标志、包装
5.  1灭火器标志应符合GB4351-846章的规定.
52灭火器包装应符合运输和贮存的要求。出口包装应按出口包装的规定执行。
包装箱外面应印有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及规格;
b.内装数量(具);
c.包装箱外形尺寸:长××高(毫米);
d.整体重量(公斤);
e.产品出厂时间或序号;
f.制造厂名称;
g小心轻放,切勿倒置注意防潮严禁烈日曝晒勿接近热源等字样或标记。
53灭火器的贮存温度应为-10--45
6维修、保养
61灭火器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量。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检修。
6·2灭火器每隔五年应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的同时应测定残余应变率,其值不得大于6%。试验后应在灭火器筒体肩部用钢印打上试验年月和试 验单位的代号。
6·3灭火器的维修、再充装应由专业单位承担。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4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充装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不得再充装。用户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应以本标准为基础,双方协商并在协议书中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消防器材厂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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