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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考试
注册消防工程师必看的77条规范
发表日期:2017/5/11 14:12:12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

    4.对于民用建筑内的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5.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都应设置防烟设施。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8.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9.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0.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设有自动喷水系统可增加25%。

    11.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

    12.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封堵,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3.电梯井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性墙体。

    14.厂房、仓库的耐火要求3h(防火墙)对应1.5h(楼板),但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的防火墙是4.00h。

    15.必须采用甲级防火窗或防火门的:

    ①变配电站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甲级窗;

    ②剧场、电影院、礼堂,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开;

    ③储油间与锅炉房之间的防火墙上开设的门卫甲级;

    ④储油罐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时,房间门为甲级防火门;

    ⑤储油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隔开;

    ⑥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的隔墙上开设的门卫甲级防火门;

    ⑦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16.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袋形走到两侧或尽头时,最远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不大于9米。

    17.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围栅高度不小于1.8m;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的高度不小于2.5m高。

    18.(钢铁冶金)煤气柜区四周均设置围墙,实地测量柜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当总容积不超过200000m³时,柜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5.0m;当总容积大于200000m³时,不宜小于18.0m。

    19.储罐之间的净距均不得小于2.0m。

    20.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要求减少35%;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常规要求增加1倍。

    21.防火卷帘,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如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其卷帘两侧需要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小于3h。

    22.电梯层门耐火极限不低于1h,井壁检查门和垃圾道前室门应为丙级。

    23.建筑幕墙的实体墙高度不低于1.2m,自动灭火时不小于0.8m,,幕墙中靠室内一侧的幕墙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h,可开启外窗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C类防火窗。

    24.中庭用防火隔墙1h,用防火卷帘3h,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中庭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需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5.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需检查其两侧是否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26.用于防烟分区挡烟的设施主要有挡烟垂壁、隔墙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等.挡烟高度要求不得小于500mm。

    27.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大于20mm。

    28.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得大于20mm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大于等于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小于7s。

    29.设置在转角附近的防火墙,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0m,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30.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需要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一般不开设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需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防止建筑内火灾的浓烟和火焰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防火隔间的门是甲级门。

    31.钢质防火门门框内充填水泥沙浆,门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m。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小于12mm。钢质防火窗窗框内充填水泥沙浆,窗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m。

    活动式防火窗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60s内能自动关闭,对设置在中庭以外的防火卷帘,需检查其设置宽度: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m。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不宜选用侧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便于识别的位置,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对设置在通道位置的防火卷帘,需要由感烟、感温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组联动;对设置在其他位置的防火卷帘,可由同一防火分区两只不同的火灾探测器组联动。

    32.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大于50mm。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1防火隔墙1h2防火玻璃与固定部件整体1h3防火卷帘3h4c类防火玻璃,检查是否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与中庭相连接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3.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在2m/min~7.5m/min之间;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大于9.5m/min。

    34.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不大于85dB。

    35.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5s~6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36.防火阀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路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关闭需要设置防火阀的部位p61: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大于200mm。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150℃。其它风管上安装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均为70℃。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时,其公称动作温度280℃。

    37.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防火隔间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门为甲级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最小间距不小于4m。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采用A级材料。(防火隔间:材A墙3距4面6)

    38.道路、铁路与建筑物、储罐或堆场的防火间距,从道路或铁路距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最近一侧路边及铁路线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测量。

    39.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40.查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0m,其坡度不宜大于8%,中间消防车通道与环形消防车通道的交接处应该满足消防车转弯行驶且消防车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大于150米。

    休息一下

    一会继续

    41.中间消防车通道与环形消防车通道的交界处应该满足消防车转弯行驶且消防车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大于150米的要求。

    42.消防车通道荷载:轻中11t。重15-50t,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半径:轻7中9重12,回车场面积,最小12*12,高民15*15,重型18*18。

    43.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面,此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不大于4m,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44.消防救援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20m和10m。

    45.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小于2立方,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升每秒。

    46.消防救援口间距不大于20米,每个防火分区至少2个。

    47.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48.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³的库房,可采用一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49.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栓口离地面的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50.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51.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两只水枪30m,一支50m)。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52.应在每个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53.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为16mm或19mm。

    54.对于湿式自喷,在吊顶下布置喷头时,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喷头;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1级居室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易受撞击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喷头或吊顶型喷头;在不设吊顶的场所内设置喷头,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

    55.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喷头。

    56.对于公共娱乐场所,中庭环廊,医院。老、幼、残疾人的集体活动场所,地下商业及仓储用房,宜用快速响应喷头。

    57.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比环境最高温度高30℃。

    58.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大于150mm。

    59.边墙型喷头两侧1m和前方2m的范围内,以及顶板或吊顶下不得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

    60.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

    

    

    

    61.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62.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63.水溶性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应采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泡沫,不能采用液下喷射泡沫。对于非水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选用蛋白、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均可;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泡沫液的储存温度为0~40℃。

    64.区域报警系统:只报警不联动;集中报警系统:有报警有联动,一台控制器,设一个消防控制室;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设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

    65.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走道、坡道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4)建筑物闷顶、夹层

    66.任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16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10%)的余量。

    67.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68.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69.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70.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71.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72.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3.附设在建筑内的消控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分隔,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消控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75.消控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76.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控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77.机械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风速不宜大于1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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